补考报名费:因特殊情况未报名参加正考的学生参加补考时,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费;已参加正考且已缴纳考试报名费的免缴补考报名费。补考报名费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使用。
2.补考时间及时量:
日 期 |
上 午 |
下 午 |
9月25日 |
政 治 8:00 - 9:30
化 学 10:20-11:50 |
语 文 15:00-17:00 |
9月26日 |
历 史 8:00 - 9:30
生 物 10:20-11:50 |
数 学 15:00-17:00 |
9月27日 |
地 理 8:00 - 9:30
物 理 10:20-11:50 |
外 语 15:00-17:00 |
3.补考方式:补考由省学考办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卷,市教育局统一组考,省教育厅将在补考期间向各市(州)派出巡视组检查指导工作。
4.评卷时间:补考由市教育局统一评卷,评卷时间为9月28—30日。
5、成绩录入:10月10日—12日,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将补考成绩录入考试管理系统。作为补考成绩计算的考生成绩分及格和不及格,及格记60分,不及格记实际得分;作为正考成绩计算的考生成绩记实际得分。补考成绩的管理要与正考成绩相衔接。